Monday, January 11, 2010

11-JAN-09 | 50。不一样的信仰

最近大马出现了一些专门破坏教堂的人,也不懂是不是恐怖分子。
整件事情就是自从天主教采用“阿拉”字眼在《先驱报》的引起,当然也就因为法庭宣布了其他书籍也可用这个字眼,所以引起一大票的人不满意,所以就采用了较为暴力的手法:炸弹,喷漆,纵火。

从当今大马的网站采的资料:

芙蓉发生第8间教堂遇袭事件
婆罗洲基督教会木门遭人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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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遭到朝野党团一致谴责,但是教堂遭攻击事件却一而再的发生。芙蓉新城的婆罗洲基督教会在今日凌晨遭人纵火,结果导致教堂木门遭到焚毁。这 也是过去3天,国内第8间教堂遭攻击的事件。
从上周五开始,已有雪隆4间教堂,2间霹雳太平的教堂及教会学校,1间马六甲的教堂,1间砂州美里的教堂遭人 以汽油弹攻击、泼黑漆或以石头砸破窗户。其中6间教堂是遭人纵火攻击,唯只有神召会教堂的底楼被严重烧毁,多数的汽油弹并未着火,幸无人命伤亡。


我个人对“阿拉”这个字眼一点都没意见,因为我看中文圣经。倒是回教徒会敏感些,但是也不是所有回教徒都反对。有些是没意见的,因为全世界都可通用,就只单单 大马不可以。

当今大马采访:

针对今早汇报会的情况,马末表示,内政部召见各国大使,主要是汇报我国确实的情况,以确保他们能把真相汇报回国。他披露,外国使节总共提出8道问题,他们主要是不了解这里的情况,并与其他国家做出比较,询问为什么他国可以允许非回教徒使用“阿拉”的字眼,而我国却不能。
“我说,公平起见,你必须拿苹果来和苹果比较,拿橙和橙来比较。我国和其他国家的情况不同,我国和印尼的情况也是不同,他们是属于不同的宗教派系,所以不能这样比较。”
“这是涉及到出版的问题。如果只是普通聊天如‘阿拉保佑’,回教徒是不会生气的。”


所以根据以上所说,基本上就是为了那个"阿拉"的字眼所引起的。依我所看,大马现有的法律并没有限制了非回教徒应用这个字眼,所以才会有人那么采用。如果真的已经立法了非回教徒不可采用,那么天主教的《先驱报》不可能在法庭胜诉。所以前前首相马哈迪就讲了大马法律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我认为如果真的那么不满意的话,大可开个宗教大会或记者招待会,向全国宣报本土回教徒的立场。偏偏就这个时候有人采用炸弹方式宣示不满。连续炸教堂又纵火。
其实,需要那么激烈吗?不可以再提告诉吗?大可举行大型各宗教招待会来反驳或声明立场不就可以了吗?需要搞到像泰国,印尼那样的恐怖?
不过我想这些滋事者应该手下留情了,不然搞出人命呢。

还是这是其他的目的?人没抓到,说不定是非回教徒干的。现在的回教徒和平多了,反之非回教徒存在着一大堆反基督教人士。只要有人付钱来干,说不定任何一个阿狗阿猫也做得出来。

整个事情发生后,大家在教会还为了滋事者祷告,期许大家和平相处。

对于基督徒的立场,我们应该 无条件 的 原谅。是的 给我我也 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