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September 10, 2011

转载文章:看看犹太教经学院的男孩们每天学什么(犹太人为什么聪明)

文章自:库歇集-Kosher Mandarin
(个人看法,很贴切,以下有一些类似辩论激发思想的例子。把创意纳入思想来研究不是颠覆,所以早就思维上的不断改进,这样很好。)

看看犹太教经学院的男孩们每天学什么(犹太人为什么聪明)

犹太人为什么聪明?看看犹太教经学院的男孩们每天学什么。



“真正做一件事情,你绝没有任何捷径可获得,对那些想急切得功近利的人来说,他们走向的是地狱。”
----拉比麦可斯.马文斯基

犹太人为什么聪明?看看犹太教经学院的男孩们每天学什么。
一个普通的经学院学生,每天(除了教内节期)的阅读量是惊人的,除了阅读规定要阅读的《托拉》经文和《塔木德》经文,他们还要阅读很多老师指定的阅读材料,这些材料是对他们当天所阅读的主题的补充,这些补充多数是为一个主题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细化。这些每天的阅读量经常是等同于一个北京大学一个博士生为了写论文、为了应付苛刻导师而三天所读的总数,或是是一个普通研究生一个星期的阅读量。
这么说的意思是:他们每天所阅读的东西,虽然是超乎现实的宗教文本,但是就一个问题(在文本上)而进行细微的思考,对一个问题提出无数种可能存在的答案,对一个主题从各种角度进行辩论,这样的阅读量和思考的负荷,使一个经学院的男孩在几年的学习后,拥有超乎寻常的塔木德式思考。而这绝非你去看几个塔木德故事所能学习到的。尤其是,如果你期望不耗费思考的努力就获得那种思考能力,都是非常不现实的。
在犹太教经学院,学习不存在捷径,在那里,学习的根本目的绝不是为了谋生,而是为了自己精神的神圣,因为在那里,每个男孩都被教导:圣经文本和塔木德系列上,每个文字都是神圣的,它们都代表了上帝。


他们在忙于思考什么?
例如:
《托拉.出埃及记》20:10上说:
”但 第 七 日 是 向 耶 和 华 你 神 当 守 的 安 息 日 。 这 一 日 你 和 你 的 儿 女 , 仆 婢 , 牲 畜 , 并 你 城 里 寄 居 的 客 旅 , 无 论 何 工 都 不 可 作。“
《托拉》上只说了安息日不允许做工,而在密西拿上,拉比为安息日明确规定了39件不允许做的事情,而每个规定里又细致划分成很多更细小的准则,其中一条例如:如果一个穷人在公共场合伸出自己的手到别人的屋子里去拿别人给予的东西,他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革马拉上的问题是什么?他怎么需要对此负责呢?因为圣人在安息日卷里说:显然移动和放置都必须是从一个4掌大的地方到另一个4掌大的地方,但在这里,一个穷人的手当然只有1掌大!
阿巴说:密西拿的意思是那个人把一个东西从一个篮子里拿出放到另一个篮子里,因此,区域显然有4掌大。
学生反驳说:那密西拿会说‘在他手里的篮子’而不是仅仅说‘他自己的手’。
阿巴因此说:密西拿的意思是那个人放低了手在地上,移动的范围有4掌大。
学生反驳:但是密西拿在这里指的是人是站的的。
阿巴因此说:他是站在一个深坑里的,因此即使他站着,手也放在了地上!

如果你的学习同伴(chevruta)这么和辩论来辩论去,你难道不会发狂吗?
:)



又例如:
密西拿曾经这么说:如果一个人拉着一头背着亚麻的骆驼,并且走到了一个街道上,这个时候,出于那个人的疏忽,骆驼上的亚麻被一个屋子里的蜡烛火点着,并且火烧掉了整个屋子。那么按照拉比拉克西的观点,屋子被烧的责任在屋主而不是亚麻的主人。
革马拉因此补充说:如果骆驼进入了屋子,被屋子里蜡烛点着烧掉了屋子,骆驼的主人有责任;但是如果屋主这个时候在外面(没有照看自己的蜡烛),那么屋主有责任。
但是事实是:骆驼带着燃烧的亚麻在屋子里移动,使火蔓延烧掉了屋子,因为火自己是不会动的。
看看吹毛求疵的讨论是如何继续的!:)
革马拉问:如果骆驼没有进入屋子,而是在屋子周围走动,这个时候,露到屋子里亚麻角被门内的蜡烛点燃,然后烧掉了屋子,那么屋主如果在外面没有看好蜡烛,他有责任吗?
革马拉又问:如果骆驼在屋子外面撒尿,它并没有走动,但是它上面的亚麻被火燃了,并烧掉屋子,那么骆驼的主人有责任吗?

再读《托拉.出埃及记》22:4
“人 若 在 田 间 或 在 葡 萄 园 里 放 牲 畜 , 任 凭 牲 畜 上 别 人 的 田 里 去 吃 , 就 必 拿 自 己 田 间 上 好 的 和 葡 萄 园 上 好 的 赔 还 。”
《托拉》明确规定了:如果你自己的动物吃了别人领域的东西,你一定要归还对方所损失的。
密西拿拓展的问:动物吃对方领域的东西究竟还会以什么形式造成别人损失?动物只吃它一般所吃的东西,例如动物一般吃水果和蔬菜。。。那么还有什么情况呢?
密西拿细化说:例如一条狗在别人家田里走来走去,但它没有吃东西,问题是别人田里的麦地有散碎的媒块,狗无意在走动的时候把煤堆在了一起,因此温度一高就自燃起来,引起别人田里的损失。

诸如此类的争论还包括早前我所探讨的‘以眼还眼’的问题,最经典的问题是:如果你挖了别人一只眼,你就应该赔偿一只眼给他。问题在于,如果你是一个瞎子,那怎么办?或者,你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小,又该怎么办?

有一个犹太教学者这么说:我们看到,无数的拉比在学习犹太教法典的过程中,他们依靠自己非凡的逻辑技巧和诡辩能力,甚至可以使大象穿过针孔。他们可以就任何一个细微不起眼的话题提出无数的问题,甚至这些问题是极度荒诞的,而对这些问题,他们可以提出成倍的答案,甚至这些答案是很多人所想所未想到的。

经学院的男孩们沉迷在犹太律法(halacha)组成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讨论律法是一切活动的中心议题,对待这个议题,任何奇怪的问题都被接受并且被赞扬,任何敏锐的吹毛求疵都被老师当成一个课程的主要内容去反复研究和辩论。一个外界的人可能说他们在浪费生命,尤其是面对那些于异教徒而言毫无意义的宗教文本的时候,但是一个犹太教男孩绝不会这么认为,在他们看来,这是真正达到永恒生活的途径。

拉比约哈南这么说过:早期的学者,他们的学习就像在一个宽阔的大门进入神圣的圣殿,而再后来一点的学者,他们的学习就像在一个不大宽阔的大门进入圣殿的中厅,但是像我们这些学者,就像在一个针孔大小的墙缝里走进圣殿中央。
拉比阿巴叶说:当我们学习托拉的时候,我们就像把针孔变大。
什么意思?意思是:我们的学习需要敏锐的能力,需要的能力是在细微处见大意。

你问我,犹太人为什么聪明?你说有历史的原因或者其他很多原因,但我说这些原因里,至少还包括犹太传统对学习的热衷、对学者的尊重、对理性的推崇和对感性的极端信仰狂热的充分共存,另外,还有塔木德式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