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September 9, 2011

父亲误信邪教变失常 一家七口乘的士挥剑

父亲误信邪教变失常 一家七口乘的士挥剑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11/05/16/27.html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凌晨十二时三十九分


(新山15日讯)一名的士司机与其6名家人涉嫌砍人、携带危险武器和打劫油站,在警方的劝说下,一家7口于周六下午约2时05分在彩虹花园投降归案。

新山南区警区主任再努丁助理总监表示,整起事件源于上周五晚9时。当时,一名25岁男子在其叔父住家,遭49岁叔父以剑砍中头部而受伤。受害者被送往医院缝了4针后,于周六中午12时05分向警方报案。

警方在接获投保后即前往嫌犯家,却发现当的士司机维生的嫌犯已经带同37岁妻子、4名年龄分别是8岁、12岁、14岁和15岁的儿子以及16个月大的女儿,乘搭的士前往百万镇。巡警随即跟踪该辆的士,并通过打开的车窗口看到嫌犯与其家人在擦拭着几把剑。

警方透露,该名父亲因误信邪教(ajaran sesat),引致精神失常,作出挥刀举动。

据了解,该户家庭过分沉迷宗教,其中一家之主的父亲更因此精神状况不佳,引发昨日的事故。

他说,当警员来到舅舅住所了解情况时,看到嫌犯、妻子和5名孩子乘的士往百万镇方向行驶。

“车内数人不断往窗外挥巴冷刀,警员一直跟踪他们。”

3人持刀劫油站 只抢4包香烟巧克力

他透露,的士较后停在一间油站,其中3人持刀进入油站抢劫,另一名8岁小孩则拿剑把风,他们在过程中只抢走4包香烟及巧克力。

“警方在匪徒逃跑途中截停匪徒的车,并劝服一家人弃武器投降。”警方在车上搜获6把剑、一把菜刀和一支木棍。

据了解,警方深入调查后,当时,这一家人并非有意抢劫油站,纯粹只是在油站处挥刀,没有抢走任何财物。

警方尝试劝服他们投降,以免伤及无辜,可是嫌犯却在撤退前试图袭警。

不过他们的轿车在警方平静的劝服自首下成功在巴西彩虹苑路截停。

由于全部嫌犯过去并没有犯罪记录,警方援引第395/397条持械打劫刑事法典扣押他们,一旦罪名成立他们将被判入狱20年兼鞭笞。而当时驾的士者也会在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下因持械伤人,若罪成他将判入狱3年,罚款或鞭笞。

此外,当局也会引用第353条文调查因使用暴力恐吓执法人员一项,若罪成将入狱2年或罚款;而在第380条文下,入屋行窃这项若罪成将入狱10年或罚款;甚至1958年第6(1)条令,携带侵蚀材料,爆炸和危险武器到公共场所则会在罪名成立后招致入狱2年和鞭笞。